国际的听力残疾的定义及听力损失的分级如下:
成人:较好耳0.5、1、2和4 kHz四个频率永久性非助听听阈级平均值≥41 dB HL;
儿童(15岁以下):较好耳0.5、1、2和4 kHz四个频率永久性非助听听阈级平均值≥31 dB HL。
此定义同时也明确表达一种理念,应优先考虑儿童听力损失的诊断、治疗和干预,其次才是成人。
听力损失程度分级以较好耳0 5、1、2、4 kHz四个频率的平均听阈计算:
轻度26~40 dB HL,可听到和重复1米处的正常语声,有的人可能需用助听器,但多数人不需要;
中度41~60 dB HL, 可听到和重复1米处提高了的语声,通常推荐用助听器;
重度61~80 dB HL, 当叫喊时可听到某些词,使用助听器对听力有较大帮助;
极重度≥81 dB HL,包括聋81 dB HL以上,不能听到或听懂言语声,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植入对于听懂话语十分有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