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流工具,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独特的语法结构,而手语是否有语法结构呢?
从语言的社会本质来看,手语既是聋人重要的交际工具,又可作为思维的工具。手语不是自然现象,也不是个人现象,它因为聋人群体的存在而存在,因为聋人群体的发展而发展,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。手语作为聋人之间的重要交际工具,已得到社会的允许和认同,并且广泛应用于聋人日常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。另一方面,手语也可充当聋人的思维工具。有事实证明,未经语言训练的先天聋哑人完全具有抽象的“数量”概念,会制造和改进劳动工具,能同正常人一样从事体力劳动,还知道多劳多得(一种推理过程),具有理性认识,有思维活动,有思想,但是他们没有有声语言,他们所借助的思维工具主要是手语。
从语言的结构本质来看,手语与有声语言有着相似的结构特征。有声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,手语虽没有语音,但它有语形,即手的形状、位置、运动及脸部表情等。手语是形义结合的符号系统。在这个符号系统里,它有自己独特的语形、词汇和语法系统。语形是手语的物质外壳,它由人们的手和脸以及有关的身体部位发送,通过视觉器官加以感受。词汇是手语的建筑材料,它也有基本词汇和一般词汇,有自己独特的构词方法,如指点、摹形、象征、会意、假借、合成等。手语语法是将一个个有义的手语词有规律地串连起来,如果手语没有语法,那么手语词的排列组合会随心所欲,捉摸不定,不同的聋人打的手势不一样,谁也看不懂谁的手势,起不到手语的交际作用。手语的语法规则是约定俗成的,不是哪一个聋人制定的,更不是健听人帮助设计的,是在社会交际中自然形成的。
因此我们可以认为,手语在社会本质上和语言一样,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,它既是聋人最重要的交际工具,又可充当聋人的思维工具;在结构本质上,手语和语言也相似,它是一种形义结合的符号系统,它有自己的“文法结构”和“基本词汇”。手语符合语言的本质特征,具备语言的资格。